2018年8月31日,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,大會全體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。這次會議標志著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大修正式完成,更意味著一項備受關注的稅改新政——個人所得稅改革終于塵埃落定。
一、起征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
個人所得稅“起征點”從每月3500元上調至5000元。
二、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
讓人興奮的是這次新的個稅改革在上調“起征點”的同時,10月1日新稅率表的執行還將給中低收入者帶來更多減稅紅利。
新個稅法規定,歷經此次修法,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,擴大3%、10%、20%三檔低稅率的級距,縮小25%稅率的級距,30%、35%、45%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。
三、多項支出可抵稅
今后計算個稅,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“三險一金”等專項扣除外,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。新個稅法規定:專項附加扣除,包括子女教育、繼續教育、大病醫療、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贍養老人等支出,具體范圍、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,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。
四、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
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。根據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相關通知,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,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、薪金所得,減除費用(通常所說的“起征點”)統一按照5000元/月執行,并執行新的稅率表。
這次新個稅法改革,讓我們真正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。原先工資扣完“三險一金”等,只有在3500元以下的員工不繳納個稅,現在實行新過渡期政策后,扣完“三險一金”,在5000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了,大家實際到手的收入更多,加強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。